環衛精細化管理方案:
一、 優化作業流程,實行“晨掃日保動清制”。為解決清掃不到位、保潔有空檔、清運不及時等問題,提高環衛作業質量,探索并建立了一套科學、合理、規范的環衛作業流程,即:“晨掃日保動清制”。每天早晨對管理范圍內的所有主次干道、小街巷、廣場進行統一清掃,實行白天無空檔保潔,垃圾動態清運,做到垃圾即產即清、零停留,始終保持街道干凈,無紙屑。
1、 晨掃日保動清制:根據各區各路段情況,合理安排分配(早起全體環衛工人對各個路段清掃一遍,留下值班人員巡回全程保潔;午后全體環衛工人再次對各個路段清掃一遍,留下值班人員巡回全程保潔)。
2、 集中治理“出門扣”和清理衛生死角:配備一輛垃圾收集車,治理垃圾出門扣,晚上每天7點——12點巡回清理路邊成堆垃圾。
二、 實行“洗街工作制”:每周固定洗街時間,對油污路面進行集中清洗,突破環衛工作傳統的清掃作業模式,變“掃”為“洗”,提高工作質量,節省人力,凈化空氣。使城區面貌煥然一新,成為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三、 改革作業工具,推行新概念掃帚。借鑒外地同行先進做法,對普通竹掃帚進行改良,將廢舊編織袋拆分成絲狀,綁在掃帚竹枝的下半端,整個掃帚就如同一個大抹布,使用方便。
四、 環衛機械化作業:
在實現垃圾運輸機械化外,穩步提高環衛作業機械化清掃、保潔、沖洗率,提高城市形象,減輕環衛工人的勞動強度,2011年,計劃申請購買清掃車兩臺,灑水車兩臺,垃圾收集車一臺,提高環衛裝備水平。
五、 細化環衛管理,提升環境衛生質量
為進一步細化環衛作業管理,提高環衛保潔工作質量,健全和完善環衛考評體系:
1、 按照《環衛清掃、保潔作業管理規定及處罰辦法》、《清掃保潔質量標準》、《垃圾中轉站衛生質量標準》、《公廁衛生質量標準》、《安全制度》、《清運公司清運標準及管理辦法》對各項環衛作業進行規范管理,督察考評,細化管理,認真落實“日有檢查、周有小結、月有評比、年有總結”的監督檢查機制,促進環衛工作整體推進發展。
1. 每日由各區各路段長對各個路段進行衛生檢查、評分;
2. 每周各區大隊長、經理對各個路段進行衛生檢查、評分, 每周開展工作小結;
3. 每月進行月評比總結。
2、 創新工作模式
逐步實現道路機械化清掃、道路沖洗、人工保潔一體化的工作模式,市區主干道路一日四清掃、不間斷衛生保潔,抓好“人員、質量、時間、路段”四落實,以實現“六凈、六無、一見底”為目標,實現管理的長效化。
六、 對四個大隊規范、統一管理制度
——清運公司清運標準及管理辦法
一、努力學習時事政治和科學文化知識,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技術水平。
二、嚴格要求自己,堅守工作崗位,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做到隨叫隨到,不誤事延時。
三、清運人員按公司規定時間上班,夜班清運簽到時間為晚上8:30-8:40,9:00所有車輛應當離開場地,如遲到一次罰款10元,臨時調車不能按時報到者,除扣當天工資外并給予警告處分一次,超過三次立即清退。簽于部分垃圾箱處于人口密集和鬧市區,白班清運早上5.00前出車,全天做好待命垃圾箱隨滿隨拉。
四、清運人員在早晨6:00前清運完畢所有路段的垃圾雜物,(如遇重大活動及大型檢查,需再次清運,時間由公司通知為準)。
五、清運垃圾時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池點、站內外車走地凈,垃圾池周圍5米之內不準有任何垃圾雜物。未日產日清者,根據情況一次罰20元,規定時間內未及時清運的罰當事人20元。白班清運人員上班后把責任區內的地埋箱及中轉站內裝滿的垃圾箱拉完,不得無故不拉,如發現或被看管人員(路段長)反映到公司的,經現場查驗屬實的,一次每個箱罰責任司機10元,(特殊情況例外),如下班后各垃圾站、點、中轉站還需出車時,清運人員在接到公司通知后,回公司出車。沒有特殊情況而不出車,造成垃圾未能拉走,致使垃圾亂堆放的,一次(每個箱)罰款責任司機10元。所有清運人員下班時,認真填報所清運的垃圾池、點、站。以及垃圾池、點、站是否有建筑垃圾,并填報車次。
六、清運人員使用車輛時,人為損壞應由清運人員承擔,并無條件修好,修理費用自理。車輛正常損壞應急時上報,車輛小修由本司機當日下午修好。
七、清運人員有事請假,提前2天申請,經隊長批準后方可請假,請假期最長不超過2天,特殊情況例外,如未能按時歸隊,一次罰款20元,超過三次,公司將予以辭退。
八、清運人員接受公司的工作標準和監督,并持有通迅工具,不能拒接,做到隨叫隨到。
九、清運人員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指揮,做到文明行車,嚴禁酒后駕駛,如發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外立即清退。在運送垃圾時,加蓋蓬布,嚴防運輸垃圾時的撒拉現象,公司將組織相關人員在路段上進行督查,發現一次,罰款50元,二次100元,三次以上予以辭退。
十、如出現交通事故,按交警鑒定責任為準,司機占完全責任的應承擔85%,主要責任的承擔75%,同等責任的50%,次要責任的承擔10%。當月發生交通事故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按交警簽定或公司制度為準,承擔相應的責任,先從工資中扣除造成損失的費用,因事故造成停運5天以上的,全年不得享受安全行駛獎。
十一、如發現私自出車或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發現一次罰100元,由此引發責任事故的,后果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十二、車輛的隨車工具,按公司交給的清單點清,由清運人員保管,如丟失,清運人員應按市場價雙倍賠償(每月檢查)。
十三、清運人員應當在每月的10號、20號、30號下午3點參加公司的車輛保養及清洗工作,(鏟車按指定時間保養及清洗)。
十四、如因清運沒有日產日清或在運輸過程有拋灑垃圾的、和在垃圾場不聽從現場管理人員指揮,隨意傾倒垃圾的,被城管部門罰款,此罰款公司不再承擔,由責任人自己承擔。(按罰款的事項,全額從工資款中扣除)。
十五、安全行駛獎每月100元,按月核定。年終結算(放假收車)。
——環衛清掃、保潔作業管理規定及處罰辦法
為了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創建省級文明城市號召,鞏固發展省級“先進衛生城”成果,逐步提高我市環衛清掃、保潔工作水平,完善監督檢查機制,促進環境衛生質量步入經?;?、制度化的軌道,實行清掃、保潔質量與經濟效益直接掛鉤的辦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特制定如下辦法:
一、作業時間:
主干道做到一日四掃,全天保潔。夏季早上5:30分清掃結束,7:00保潔上崗,11:00再次清掃;下午14:30清掃結束,15:00保潔上崗,18:00再次清掃;冬季6:00點前清掃結束,7:30分保潔上崗(冬季)。
次干道一日四掃,全天保潔,夏季早上6:00點清掃結束,7:30分保潔上崗(夏季),冬季6:30分前清掃結束,8:00點保潔上崗(冬季),下午清掃時間為2:30分,冬季1:30分清掃完,每班人員每天擦洗清掏果皮箱一次,每班人員,將本路段的小廣告清除干凈。
二、清掃保潔范圍:
每人的責任路段為道路兩旁建筑物之間,沒有形成建筑物的,視線之內不準有垃圾堆和各種漂浮物,結合部向外延伸4至5米。
三、清掃標準:
每個路段做到“六凈”、“六無”。
四、勞動紀律:
全體環衛工人按時上下班,在工作時間內身著工作服或佩帶明顯標志,不準遲到、早退;不準串崗、脫崗;不準聊天;不準帶小孩;不準逛商店;不準干私活;不準有不文明行為。
五、處罰標準:
1、空崗一次(處)罰10元。
2、發現聚眾閑聊、保潔車碰頭,一次罰5元。
3、清掃保潔人員不著裝或無明顯標志每人罰5元。
4、果皮箱每天清理不凈的罰5元。
5、垃圾掃進下水道或倒進綠化帶一次罰5元。
6、小廣告清除不到位罰2元。
7、結合部應向外延伸清掃4米,否則罰2元。
8、留堆一處(堆)罰1元。
9、積水一處罰1元。
10、路面有塵土、漏掃每平方罰1元。
11、隔離帶下不凈一處罰1元。
12、綠化帶內每發現一堆垃圾罰3元,每處(個)雜物罰0.5元。
13、雜物(含塑料袋、煙頭)一處(個)罰0.5元。
14、垃圾池內外及周邊清掃不到位者一次罰款5元。
15、不按公司的規定時間上、下班罰款5元。
16、環衛工人日罰款10元,連續罰款三次,立即辭退。
附:六凈即:路面凈、人行道凈、綠化帶(樹坑)凈、隔離帶墩凈、水箅口凈、路側石邊凈、沒有建筑物的在視線之內沒有明顯的垃圾袋及白色垃圾等;六無即:無積水(雪)、無人畜糞便、無漏掃漏堆、無往水箅口掃垃圾、無雜草樹葉及沿街墻壁無亂貼亂畫和電線桿上無廣告等。
——清掃保潔質量標準
清掃保潔質量要達到“六凈、六無、一見底”具體是:“六無”:無積水(雪)積土、無人畜糞便、無漏掃丟堆、無往水箅口掃倒垃圾、無雜物雜草樹葉、沿街墻壁及電線桿上無亂貼亂畫;“六凈”:路面凈、果皮箱內外清掏擦洗凈、綠化帶(樹坑凈)、隔離帶墩凈、水箅口凈、道牙凈;“一見底”:路面見底。
——垃圾中轉站衛生質量標準
垃圾池(點)要達到“二無、一凈、一清”。具體是:無垃圾積存、無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周圍環境凈、清運及時。
垃圾中轉站要達到“二無、二凈、一清、一按時”。具體是:無垃圾積存、站內無雜物堆放、內外地面凈、門窗墻壁凈、清運及時、按時開放。
——公廁衛生質量標準
水沖式公廁要達到“六凈、五無、一暢通”。具體是:地面凈、檔板凈、蹲位凈、門窗墻壁凈、燈具凈、洗手盆凈;便池無尿堿、無亂刻亂畫和張貼、糞便無漫溢、無蠅蛆、基本無臭味、大小便池暢通。
旱公廁要達到“三凈、三無、一暢通”。具體是:地面凈、墻壁凈、蹲位凈、無垃圾堆積、無蛆少蠅、無糞便漫溢、大小便池暢通。
——安全制度
為排除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隱患,堵塞漏洞,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特制定本制定:
1. 每周一組織分區經理、路段長、清運人員、督察科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2. 要求每位員工認真學習安全防范知識,提高安全生產的意識,掌握安全生產技能。
3. 要求每位環衛工人在清掃保潔過程中,統一著裝,做到著裝整齊。
4. 每位環衛工人在清掃保潔時要注意安全,嚴禁到快到道上撿拾丟棄物,但要在安全的情況下,確保清掃保潔的質量。
5. 清運司機持證上崗,駕駛車輛與所持駕駛證準駕車型相符。
6. 清運司機嚴禁酒后駕車、開英雄車、開病車上路,遵守交通規則,服從交警指揮,寧停三分,不搶一秒。
7. 每月10、20、30日清運司機要對車輛做檢修、保養,檢修發動機、剎車制動、霧燈、大燈等車輛性能,禁止病車上路。
8. 分區經理、路段長、督察科要不定期到機械式垃圾中轉站(地埋箱)檢查線路及設備運行情況,確保安全無隱患,運行良好。
9. 嚴禁反應遲鈍、老弱病殘等人員上崗工作。
10. 各分區經理、路段長對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要作記錄并及時上報公司辦公室。
11. 每月13、28日為公司安全檢查日。
12. 各分區經理、路段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